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六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

发布日期:2025-12-26 来源:大兴安岭地区呼玛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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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六项问题整改。按照《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向地区生态环境、地区住建局(验收单位)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,地区生态环境、地区住建局(验收单位)开展了验收,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,该项整改任务销号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:

一、整改任务呼玛县三卡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无法稳定运行。

二、整改目标呼玛县三卡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

三、整改措施

加强设施检修维护,确保设施高效运行;建立各项管理制度,完善处理设施运行台账,确保三卡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,达标排放。

四、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

已经购买药剂加药箱,提升药剂配比率,改善药剂配比率不均衡问题,防御极寒天气,导致室内温度过低,新安装生物质颗粒锅炉,预防停电时,无法供暖导致污泥冻死,随时起用应急锅炉

五、验收审核情况:已通过地区生态环境局、地区住建局验收,已通过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。

六、公示时间20251226日至20261910个工作日

七、受理部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
八、受理电话04576101709

九、受理地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5

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,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。

呼玛县人民政府

202512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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